5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內蒙古自治區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上網模式包括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三種。
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可選擇全額上網、全部自發自用或者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
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可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或者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發電量的比例不應低于90%,后續根據配電網承載能力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原則上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
涉及自發自用的,用戶和分布式光伏項目應位于同一用地紅線范圍內。
文件明確,分布式光伏項目實施前,應對屋頂使用年限、周邊環境安全等進行評估,確保安全性和建設可行性。非自然人戶用光伏、一般工商業光伏、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在實施前應對屋頂荷載能力進行第三方評估。
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由電網企業免費提供接入系統相關方案,其他分布式光伏項目應按規定開展接入系統設計,鼓勵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以集中匯流方式接入電網。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內蒙古自治區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內能源公告〔2025〕7號
為落實好國家分布式光伏開發管理政策及自治區能源領域簡政放權相關要求,進一步規范全區分布式光伏開發和管理,自治區能源局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廣泛征求意見。
請于2025年5月22日前將修改意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我局指定郵箱,電子郵箱:nmgfgwxnyc@163.com。
附件:內蒙古自治區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