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云南省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審結果公示。此次競配項目規模總計1.18GW。其中,光伏項目10個,累計規模830MW,風電項目5個,累計353.6MW。
根據業主分配情況看,中廣核拿到423.6MW,金江能源253.75MW,華電、中煤集團、華能企業均分配到百兆瓦項目。
詳情如下:
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審結果公示
按照《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現已完成各項評審工作,根據評審委員會提交的《評審報告》,現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按照競爭性配置文件規定,每個標段評選1家企業):
現將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評審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從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楚雄彝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采購單位)或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代理咨詢服務機構)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采購單位:楚雄彝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鎮陽光大道283號
聯系人:陳權
電話:0878-3369155
代理咨詢服務機構: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輕紡城9幢5單元5樓
聯系人:韋杰
電話:15987832356
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楚雄州新能源資源開發行為,推動新能源(光伏發電+風電)項目的有序開發、加快投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光伏發電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發〔2022〕16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規范風電項目核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云發改能源規〔2023〕2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開發行為加快光伏發電發展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264號)、《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光伏資源開發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云發改能源〔2023〕785號)和《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能源局關于印發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5〕51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為切實做好2025年度第一批新能源項目業主確定及開發工作,現將競爭性配置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爭性配置條件
云南科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受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委托,對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的投資主體優選和項目優配采用競爭性配置方式確定。現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本項目各標段競爭性配置。
二、競爭性配置項目概況
市場化配置原則:結合楚雄州自身資源稟賦、招商引資需要,按照集中連片開發、優先以資源帶動發展、堅持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原則開展市場化配置。
納入本次市場化競爭性配置范圍的新能源項目包括:
1、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光伏項目除2個原址升級改造項目和1個省級后續規劃新增火電項目預留項目外的9個項目(共78萬千瓦):中山光伏發電項目(15萬千瓦)、干海資光伏發電項目(二期)(10萬千瓦)、陸家埡口光伏發電項目(二期)(15萬千瓦)、大龍潭光伏發電項目(6.5萬千瓦)、光祿光伏發電項目(一期)(3.5萬千瓦)、南山壩光伏發電項目(2萬千瓦)、大石板光伏發電項目(6萬千瓦)、萬德光伏發電項目(10萬千瓦)、綿羊龍光伏發電項目(10萬千瓦);
2、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4年第二批光伏項目的馬街光伏發電項目(5萬千瓦),因第一開發候選企業在市場化競爭配置評審結果公示期間收到反映,經核實后被取消資格,該項目市場化競爭配置評審結果已公告作廢,特納入本次市場化配置范圍重新開展項目配置。
以上10個光伏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83萬千瓦),共分為10個標段開展市場化配置(詳見標段劃分),投資開發協議簽訂之日起1個月內,確定的項目業主須按程序完成備案手續。完成備案后2個月內應實現開工(辦理用林用地、環保水保、接入系統審批等開工前期手續的時間可剔除,剔除時間最長不超過2個月),原則上開工后8個月內應具備投產條件,自開工之日起1年內應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3、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風電項目共5個(總裝機容量35.36萬千瓦),包括草海資風電場(二期)(13萬千瓦)、彝山風電場(二期)(5.36萬千瓦)、彝山風電場(三期)(7萬千瓦)、圓鶴山風電場(6.875萬千瓦)、澗水塘梁子風電場(二期)(3.125萬千瓦)。
以上5個風電項目共分為4個標段開展市場化配置(詳見標段劃分),風電項目參照光伏項目進行市場化配置,開發建設按風電相關政策執行。
三、標段劃分
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的投資主體優選和項目優配,具體項目和標段劃分如下:
楚雄州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市場化競爭性配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