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安徽省皖能聚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發布皖能民豐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招標公告。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民豐縣境內,規劃建設1座200MW/800MWh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和1座220kV匯集站,本項目采用構網型高壓級聯方案,本期一次性整裝建成。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
項目合同估算價55292.0萬元,折合單價0.691元/Wh。
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1個已投入運行的單個項目規模容量為400MWh及以上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工程總承包業績(注:①業績須為已投入運行的業績;②工程總承包業績是指業績中包含設計、采購、施工或設計、施工等內容,下同;③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④投標人在該業績中須為聯合體牽頭人或獨立投標人;)。
皖能民豐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獨立新型儲能項目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皖能民豐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獨立新型儲能項目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和田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投資項目備案證,2501261705653200000234
1.4 招標人:安徽省皖能聚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皖能(民豐)能源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皖能民豐縣20萬千瓦80萬千瓦時獨立新型儲能項目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5AFAGZ01260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AFAGZ01260
2.5 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民豐縣境內
2.6 建設規模:規劃建設1座200MW/800MWh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電站和1座220kV匯集站,本項目采用構網型高壓級聯方案,本期一次性整裝建成。
2.7 合同估算價:55292.0萬元
2.8 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180日歷天(開工至全容量并網時間,不含并網后的相關實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9 招標范圍: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為200MW/800MWh 構網型儲能系統及場區、35kV集電線路、220kV升壓站(包含預留場區場平)、生產生活區、進站道路等的設計,道路引接開口辦理、設備和材料采購、施工安裝、系統調試、涉并網試驗、消防驗收、啟動驗收、并網、移交、外部協調、培訓等。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技術規范書所列工作。承包人負責技術規范書所有工作且承擔因完成所有工作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具體范圍詳見技術規范書。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質量標準:(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達到行業相關規范技術標準等要求,符合本項目設計任務書要求及發包人要求。 (2)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設備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4)安全目標:不得發生任何等級的安全責任事故。 具體質量標準詳見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2.12 其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 投標人資質要求,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3.1.2.1 勘察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3.1.2.2 設計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1.2.3 施工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承裝類、承試類均為二級及以上等級;
3.1.3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要求:
(1)項目經理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須承諾在本招標項目中標后能夠從其他項目撤離并至本招標項目全面到崗履約,并具備如下有效的執業資格之一:
①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證;
②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
(2)設計負責人要求: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資格;
(3)施工負責人要求: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證,目前無在崗項目或雖在其他項目上擔任施工負責人崗位,但承諾在本招標項目中標后合同簽訂前能夠從其他項目變更至本項目并全面履約。
(4)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可相互兼任。
3.1.4 投標人業績要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具有1個已投入運行的單個項目規模容量為400MWh及以上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工程總承包業績(注:①業績須為已投入運行的業績;②工程總承包業績是指業績中包含設計、采購、施工或設計、施工等內容,下同;③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④投標人在該業績中須為聯合體牽頭人或獨立投標人;)。
3.1.5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1)項目經理業績要求: / 。
(2)設計負責人業績要求: / 。
(3)施工負責人業績要求: / 。
3.1.6 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應具有審計資格)或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時間不足3年的單位應提供自成立年度至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3.1.7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10 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15 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20 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 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 25 分的。
3.1.8 本招標項目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總數不超過3 家;
(2)承擔勘察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3.1.2.1勘察資質的要求,承擔設計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3.1.2.2設計資質的要求,承擔施工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方須具備3.1.2.3施工資質的要求,聯合體牽頭人須由承擔設計任務的聯合體成員擔任;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3.1.7 信譽要求。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如為聯合體投標,包含聯合體成員單位。
3.3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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